一 一段带有普遍意义的力作
《红楼梦》是一部结构宏伟的完整的艺术品。作者虽自称“儿女笔墨”,却写得波澜壮阔。其故事情节虽然纵横交错,却又因作者的巧妙构思而筋络相连。无论提起哪一个人物、哪一个情节,都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不从其总体上、从其诸多矛盾现象的内在联结上去考察,我们就不可能准确地把握任何一个人物、任何一个细节,也就无从体会“其中味”了。
从作者的精心构思和着意布局的独特艺术处理上看,贾宝玉哀恸泣血而“杜撰”那篇惊天地泣鬼神的雄文《芙蓉女儿诔》的全过程,分明是作者带有普遍意义的一段力作。它既严肃地表露了作者写作《红楼梦》的“旨义”,也充分体现了《红楼梦》独特的严格写实而又“别开生面”的“新奇”的艺术风格。作者既用写实之笔把晴雯的悲剧与她前后几个“薄命”女儿的悲剧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又用写诗之笔,通过宝玉寻黛玉的微妙安排,使《芙蓉诔》与《葬花词》遥相呼应,造成“花魂鸟魂总难留”的绵邈幽深的意境。此外,作者还采用了“横云断岭”的笔法,惊世骇俗地插入了一段《姽婳词》,为现实的悲剧铺衬了阔大深远的历史背景,加重了一个苦闷的灵魂上下求索的主题意义。
既然《痴公子杜撰芙蓉诔》是如此匠心独具的艺术品,我们就应当严格遵循其艺术结构,忠实地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来分析那些“遍被华林”的“悲凉之雾”,是怎样掀起贾宝玉心海之狂涛的。因此,本文拟将《红楼梦》(主要据脂戚本和庚辰本)第七十七、七十八、七十九回中有关贾宝玉写作《芙蓉诔》的部分,联系起来作些扼要的分析,目的仍在于试解《红楼梦》之“其中味”。
二 司棋被逐与“女人可杀”
晴雯是紧接司棋之后被逐的。司棋之被逐,本来就交织着邢、王二夫人之间,周瑞家的与王善宝家的之问,众婆子与司棋一千大丫头之问主子和主子、主子和奴才、奴才和奴才的多重复杂的矛盾。相形之下,她与潘又安那一桩有关“风化”的所谓丑事,倒反而位在其次了。“公愤”的实质,不过是借口“风化”而各营其“私”。在贾府上下,主子奴才的内心深处,“男女私情”只是一种枉担虚名的“丑祸”,算不上什么大事,银钱地位才是他们一切行为的最后归宿。
当着司棋饮恨吞声、求做奴隶而不得、正自无可奈何的时候,“可巧正值宝玉从外面而入”。宝玉见了,“又因晴雯之病”,“又是入画已去”,“不免如丧魂魄一般”。正如鲁迅所言:“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集外集拾遗·(绛洞花主)小引》),贾宝玉此时之“如丧魂魄”,是“多所爱者”的“大苦恼”,决不是沉溺于“儿女私情”者的小悲叹。对于迎春丫头司棋,惜春丫头入画,乃至金钏、平儿、香菱、鸳鸯诸婢,宝玉一律都爱,然而都毫无“儿女私情”可言。他的悲哀,远远不是精明干练的那位太太的陪房周瑞家的所能理解的;她可以算在鲁迅所谓“幸灾乐祸”的“憎人者”之列。她笑道;“不干你事,快念你那书去罢。”她是在“笑”宝玉“不务正业”,专在女儿身上“用功夫”!
她这种“幸灾乐祸”的冷酷,使贾宝玉“急得只瞪着他们,看看已去远了,方指着恨道;‘奇怪,奇怪!只嫁了一个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帐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他奇怪“女人”们为何也沾上了真重利而假重礼的“男人的气味”。既然“男人”们求取“功名”与“女人”们争夺“货利”都同样是求作“奴才”而互相“夺占地位”,那“书”还有什么“念”头!
“管园的婆子们”对于弱者的呼号是麻木的,但作为“女人”,她们倒有某种本能的阿Q式的敏感。她们故意反问宝玉:“‘女人’个个都是坏的了?”这话分明含着“你的母亲也是‘女人’”的讥讪,从而沾沾自喜地窃笑宝玉痴傻!她们只能借着别人的不幸而快意,无法理解“爱博而心劳”(《中国小说史略》)的贾宝玉此时的“恨”,是作为一个“人”的毫无私心的天然性情,并不确指哪一个具体的“女人”,他不仅没有去想王夫人是否也是“女人”,甚至也不真个把周嫂子视为“可杀”。
贾宝玉只是不忍目睹“个个都是好的”之“女儿”“屡与‘无常’觌面”(《中国小说史略》20l页),接二连三惨遭戕害,才发出这种“女人可杀”之论的。在他看来,“女儿”之惨遭戕害,恰来自“混帐”男人的恶习,他们“假谈道义,虚话偏常”(脂砚斋语),不顾天性,不讲真情,只求为奴,不思做人,蹂躏弱者,以填私欲,如此种种,都是宝玉所谓“男人的气味”,而不幸,“女人”也染上了,“就这样混帐起来”,他怎能不深恶而痛绝之呢?故曰“女人可杀”!
如果一定要说作者是有意借管园婆子之口来骂“杀害晴雯的刽子手王夫人”,那就太悖作者匠心了。作为具体的文学形象,贾宝玉此时根本无暇考虑他的母亲王夫人是否也是“坏的”这类小问题。他的“女人可杀”论,是直接针对“周瑞家的”“这一个”典型,而不是管园婆子心目中的“那一个”典型的。
“这一个”太太的陪房周瑞家的,狐假虎威,借太太之命以泄私愤,此“可杀”者一;一又用“快念你那书去罢”讥刺贾宝玉,此“可杀”者二;她不但不肯“苟情”以救孤苦无告的弱者,反而公然诬蔑司棋向宝玉求告是“如今又合小爷们拉拉扯扯的,成个什么体统”:锻炼罪名,“可杀”者三;落井下石,“可杀”者四;她手下那几个媳妇,如狼似虎,甘作帮凶,伤其同类,“可杀”者五。而如此种种,都是“男人的气味”,“女人”却为虎作伥,岂不“比男人更可杀了”!
至于作为贾宝玉母亲的王夫人,在贾宝玉心中是另一个典型。虽然按照逻辑推理,她无疑比那“更可杀”的“周瑞家的”这一个典型更为可杀,但贾宝玉无论如何也不会将她列入“女人”之中。这不仅因为宝玉毕竟是王夫人的爱子,尤其是因为宝玉所谓“可杀”者,原本只是“男人的气味”。
作为具体的文学形象,贾宝玉后来亲眼目睹了太太斥逐晴雯的惨象,但并不曾露出对于王夫人的怨恨,也不敢向太太求情,知是成命断无收回之“理”,内心非常苦痛,“恨不能一死”。一腔怨愤,只能在王夫人走后,才敢悄悄地向袭人倾诉。作者这样严格地忠实于生活,“不敢稍加穿凿”,一丝不苟地刻画他的艺术典型,不仅读后令人觉得可信,而且让人从他的真实典型中联想到更为深广的社会内容。作者没有局限于简单地勾面“坏人”和“好人”的脸谱,而是极为准确细腻地把握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自身发展的逻辑。他的痛不欲生的贾宝玉的性格,还要继续向前发展,继续艰难地曲折而顽强地滋长。正是在这些有关“大意本旨”的微妙之处,作者将传统的戏曲传奇的神化写法“打破了”!
简言之,司棋之被逐,在贾宝玉看来,是奴才们勾心斗角的结果,并不真是她“伤风败俗”所致。她同表兄的“私情”,原是人们的“天性”,一如秦钟与智能、茗烟与万儿等,应当同情;而且在贾府那两个石狮子的护卫之下,这些本不算得什么大事情。而“女人”们满心是利己的打算,却还要说些冠冕堂皇的“混帐话”,所以“可杀”;而且,“女人”们不但“沾染”了一些“须眉浊物”假功名而真利欲的伪饰和陋习而已,而且还甘心作虎伥, “真性”尽失,故日“更可杀”。他要“杀”的,是那种“诐奴”、“悍妇”的“男人气”,而不是哪一个具体的个人;他苦苦追寻的是何以原本极尊贵极清净的“女儿”会变成混账的“女人”这个“奇怪”的大问题,其他一切均属次要。只有掌握贾宝玉的这种心性,才有可能进一步了解他在晴雯被逐过程中一系列“遇阔怪诡”的言行。曹雪芹无疑是擅长画家三染之道的大师,在重大问题上,他不惜浓墨重彩去艰苦地纵深开掘他的艺术典型的微妙复杂的内心世界,笔力曲折以尽其超迈横绝之“意”,这“其中味”,实在值得后人竭尽自己全力去“解”的!
三 晴雯被逐与“夺占地位”
晴雯被逐与司棋被逐有所不同,非但不是什么“私情勾引”,也与“夺占地位”无甚关碍;她的悲剧意义比司棋更为重大。
晴雯是宝玉“心上第一个人”,她被斥逐“是一件大事”。这些话,本是细心的袭人对宝玉长期观察的独特论断,符合宝玉的实际。但是袭人不可能确知,为何晴雯在宝玉“心上”占有这么重大的地位?袭人毕竟是袭人,她已满足于在实际上晴雯“灭不过”她的次序,因而不会也自知不可能在宝玉心上去“夺占”第一位。
对于晴雯之被逐,宝玉虽“恨不能一死”,却又不能怨恨母亲王夫人,只好向爱婢袭人去探究是谁在太太面前扳倒晴雯,想聊以消释心中浓重的悲愤。而答案似是而非,他又陷入更深沉的苦闷。
论者尝疑心是袭人怕晴雯“夺占地位”而告密,使坏。但细读宝玉之言,又分明不是疑心袭人。宝玉只因实在不解为什么王夫人连平日同四儿、芳官的私下玩笑——注意,内中并无晴雯(!)——的那些戏言也都知道得一清二楚,而且,这些玩笑,宝玉与袭人、麝月、秋纹也偶然有之,为何夫人不加追究,这才悄悄地向袭人询问的,他怎么会疑心袭人呢?
但这样一来,反倒引起了袭人自己的疑心。于是,她有意将白海棠枯了一半的不详“征兆”来比自己,申明“晴雯再好,也灭不过我的次序”。她的意思是;“我”的名分已定,用不着怕晴雯“夺占地位”;如果一定要“咒”晴雯死,不如“咒”我。袭人的话,惊得宝玉“忙捂他的、嘴道:‘这是何苦?一个未清,你又这样起来’,……‘别弄的去了三个,再饶一个!’”宝玉本是个口没遮拦的“痴情”人,他这样说,实在是出于对袭人的信任和尊重,决不是矫情伪饰欺骗袭人。而袭人既经伏事宝玉,也就一心只在宝玉身上,这也是她的“痴处”,而决不是她的虚伪。她正是凭着这一点“痴处”才取悦于贾母王夫人的,并不是凭着借小巧、耍奸诈而踩着别人向上爬的。她虽然奴性十足,主观上却不加害于人。在她身上并无贾环进谗式的卑劣。再说,聪明如贾母、王夫人、王熙凤一流的“主子”,眼中也容不得狡狯耍心眼的人;试看鸳鸯、彩云、平儿诸婢,便知从贾母身边“调理”出来的袭人,断不是“贼子贰臣”!出自王夫人口中的“我的儿”之考语,断不是贼眉鼠眼之辈当得了的。
如果说,四儿(又名惠香)、芳官(又名耶律雄奴、金星玻璃)与宝玉之“私下玩笑”有人告密,而主要见害干奴才之间的互相倾轧,一如司棋之被逐的话,那么,总观她们的悲剧,却又正好可以启示我们,不要把眼光局限于个别人的品质去看待众多“薄命女儿”的遭遇。何况,太太之所以知道他们之间的细事,还有宝玉这个不知防嫌的娇儿那张没遮拦的嘴呢,金钏之死不就是一例吗?何需别人去“告密”?!而晴雯的被逐,尤其不是见害于奴才之间的互相倾轧,而是出自王夫人的偏见:“在太太是深知这样美人似的,必不安静”,反而是“粗粗笨笨的倒好”。
袭人的话,说到了问题的本质,宝玉也终于深以为然:“想是他过于生得好了,反被这好所误!”宝玉的这个见解,实在比那些疑心袭人使坏之论深刻得多,高明得多;在这一点上,袭人并没有骗宝玉,她无需洗刷自己。
不错,“粗粗笨笨的”,“倒好”!他们是鲜活的“醉虾”,正好供阔人家“筵宴”,任意享用。袭人是典型的“醉虾”,而不是清醒的“奸臣”。而晴雯,“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对于“奴才”的命运,他从来就不象袭人那样“安静”过。她很鄙薄那个得了“太太赏的”一两件旧衣裳就受宠若惊的小丫头,骂为没见识的眼浅东西,“下作”。她尖刻嘲讽最“有脸面”的大丫头花袭人是“花点子西(谐袭)洋哈吧狗(不是人)”。甚而至于,连掌有生杀予夺大权的“太太”也不在她眼下:“我还是老太太派来的呢!”总之,她从根本上否定了那凛然不可侵犯的上下尊卑观念,“太太”怎能不“很嫌”她呢!她的这个“犯上”“作反”的话,是当着凤姐儿、王善保家的和周瑞家的的面公开说的,而她们恰是禀了“太太之命”来抄检大观园的,王夫人怎能不知道?但又的确碍于“老太太”面皮,绝不可能以此坐罪,而是横诬她“装狐媚子哄宝玉”。后来,王夫人向老太太禀告驱逐晴雯一事时,谎称“打坏了我一件东西”,暂时赶了出去,就是怕老太太多意而不敢实告的明证。同时,这恰也证明王夫人自身的“奴性”;不过此处不再细论“主子”其实也是“奴才”的问题,那将是另外文章的任务,故此处从略。
晴雯之所以成为宝玉心中第一人,就在于她这种比一般侍婢不同的“不安静”的“高标”人格。她不是凭着美色“装狐媚子哄宝玉”,而是凭着她那“撕扇子作千金一笑”的铮铮硬骨获得了贾宝玉由衷的尊敬。王夫人并没有举出任何一件哪怕是“诼谣”的“儿女之私”来,却“深恨”晴雯,不正因为她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吗?
袭人并非“特务”,麝月亦“公然又一个袭人”。她们的言行,是“合乎情而止乎礼”的。晴雯虽然与她们性情不合,却犯不着去“夺占”她们那“哈吧狗”的“地位”;她们也深知晴雯不屑为此,所以根本没有必要在背地里去“扳倒”晴雯。相反,对于晴雯的被逐,她们倒有物伤其类之悲。在这一点上,她们迥然不同于周瑞家的一帮媳妇和管园婆子。所以,她们虽然是“醉虾”,却决不是“虎伥”,这一点是界限分明的。曹雪芹真是一位心理解剖的大师,他见微而知著,严格把握了人物性格的“质”。
同袭人“悄谈”之后,宝玉对于晴雯被逐的悲愤,比起“女人可杀”之论,又深了一层:那只是恨“女人”之甘作虎伥,残害同类而求做奴才,利欲薰心而互夺“地位”,一如“男人”之趋利逐名的“气味”。而现在,他进一步明白晴雯并非因为妨碍哪一个人的“地位”而只是由于“生得好”才不见容于世,他的悲哀就更加沉重了。所以,他不再探究是谁谗陷晴雯这类肤浅的问题。贾宝玉此时心中大略已经明白:确立不允许晴雯“生得好”之规矩者,并非王夫人,而是那可诅咒的“浊世”!曹雪芹就是这样以其特殊的“儿女笔墨”来“干涉时世”、“唐突朝廷之上”的。
正因为晴雯不仅仅是一个无辜被害的“干净”“女儿”,而且是“高标见婚”“直烈遭危”的卓异人物,贾宝玉的《芙蓉女儿诔》才那样深诚地奉献了自己全部的尊敬与悲哀。在他心目中,晴雯的地位实与黛玉同等:他们之间,不是“私情”而是“意淫”!
宝玉深知晴雯身世:“没有亲爹娘,只有一个醉泥鳅的姑舅哥哥”,是贾琏的奶母赖嫫嫫(贾府头二等奴才)“孝敬”贾母的一件礼品(见脂戚本第八册3028至3029页),家乡、父母、姓名,一概不知,才得十岁便当丫头,故尔“千伶百俐,嘴尖性大”。——既然从小就嚐尽了“奴才”之“奴才”的滋味,晴雯也就从小养就了不愿为奴的天然性情。对于赖嫫嫫所谓“那‘奴才’两个字是怎么写的”这一大问题,在通部红楼大书中,恐怕只有晴雯一人知道得最清楚。
宝玉所重,就在于晴雯那种不愿为奴的“天性”。但要注意,晴雯式的“嘴尖性大”的“天性”,不是先天的,而是后天的,并且是仍在蓬勃发展着的。所以,宝玉赞她是“一盆才抽出的嫩箭兰花”,哀他将如白海棠之枯荣,甚而至于敏感到“世之治乱”。宝玉之所谓“治”,是白海棠之“荣”,即晴雯的“高标”人格能够傲世独立,却“乱”了传统的“家规园法”;宝玉之所谓“乱”,是白海棠之“枯”,即晴雯不能为“人”,从而维系那姤害“高标”的家规园法之“治”。总之,宝玉之好恶是非、荣枯治乱的具体内容,完全与“浊世”之常理和朝廷之规矩相反对,而与晴雯、黛玉之人格相一致。
贾宝玉的这种情操,在他与晴雯永诀之际,首先大可悲哀地净化了滥情人“灯姑娘”的灵魂,使那位“考试过”许多“英雄”的纯乎兽性的“淫妇”,居然也庄严地放出了人性的光彩:
可知天下委屈的事也不少,如今我反后悔,错怪了你们。既然如此,你但放心,以后你只管来,我不啰皂你!
(脂戚本3038页)
贾宝玉与晴雯的“儿女真情”竟然只有纯乎兽性的灯姑娘略知一二,这是怎样的悲哀呵!看看至尊莫过之贾母对于宝玉的“考语”,却连灯姑娘——一个“淫妇”的严肃性也不如,读后只能令人发笑:
“我为此也耽心……既细细查试,究竟不是为此,岂不奇怪?想必他原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说着大家笑了。
(同上3057页)
前此,还有贾政对于宝玉的赞语,王夫人告诉了贾母,俱皆欢喜不尽。然而,他们的溺爱,丝毫也打动不了贾宝玉的心,远不如灯姑娘的评判,她道出了宝玉心上第一个人的委屈,读之催人堕泪:“天下委屈的事”该有多少!
贾宝玉一心只记挂着晴雯。他作诗“拐了东西”回来,革草“答应”完贾母的话,便谎称“骑马颠了骨头痛”,匆匆离开贾母和众人,单独向两个小丫头悄悄地细细地追询晴雯临终的情形,却又不得要领。但是他明白,晴雯的死,是那样地寂寞——人们依旧喜笑闲谈,而一块“爆炭”顿成冷灰;“悲凉之雾”,宝玉“独领”!
他唯一可寻者,只有黛玉一人;偏又再三寻觅不着,而且连宝钗也无了踪影,只见:庭院“空空落落”,唯“香藤异蔓”“翠翠青青”,“埭(堤)下流水”“溶溶脉脉”:此情此景,倍添孤悽;“大约园中之人,不久都要散的了”!他“垂头丧气”,空前孤寂。这诗境表明,他的《芙蓉女儿诔》不仅是痛悼孤高傲世的“清净”晴雯,而且接二连三、牵五挂六,还兼及已散将散的大观园内外所有不幸的“清净女儿”们。
最值得注意的是,贾宝玉这些牵五挂六的冥冥朦朦的联想,始终紧密地与寻黛玉不见的空虚感连在一起。先是“只说去看黛玉”,实际上是要去拜谒晴雯之灵;谁知晴雯无“灵”台,宝玉“扑了个空”,甚觉“无趣”,即又转而思黛玉,意在倾诉苦痛,以慰孤凄;寻黛玉不得而求其次,去寻宝钗;又求其次,去看迎春;最后,仍旧归结到“不如还找黛玉去相伴一时”。本来,黛玉同晴雯在宝玉心中,简直难解难分,现在他如痴如醉地去寻黛玉,就是极为自然的事情了。的确,晴雯原本长得“酷似黛玉”,身世又同属“孤苦零仃”,仅有外在的“奴”“主”差异。作者用这种重叠互见的笔法来写宝玉作诔的典型环境,目送手挥,一喉两歌,实在太富于诗意了。这种诗化的特殊写实,使得宝、黛、晴三个艺术形象交相辉映,大放异彩,既加重了贾宝玉“小园香径独徘徊”的典型意义,又突破了“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的狭小天地。当着再三寻觅“眼前人”而不可得,在“空空落落”、死一般沉寂的特殊诗境中,贾宝玉心中所思所念所想,就不可能不无限地扩大开来,不可能不更为“空阔”,不仅只“牵五挂六”地想到大观园内的几个“异样女子”,尤其不仅只晴雯一人而已。这种特殊的诗境,就使得他在“杜撰”《芙蓉诔》之前,先作《娩嬗词》成为可能;因为这正是贾宝玉诗情进发的时候。
四 论《姽婳词》
尽管晴雯是贾宝玉“心上第一个人”,但是袭人的这一判断与贾宝玉的心性,毕竟又有质的不向:袭人之论,仅从直感上就诸婢在其主子心中的位置而言;宝玉之重晴雯却自有其理性的内涵,比起袭人的直感,毕竟又是两回事。所以,杂学旁收的贾宝玉,既然置身于极度悲哀、空前孤寂的“诗境”中,就必然会联想到古往今来更多的“薄命红颜”,不会仍然停留在大观园内“几个异样女子”身上了。何况,当着晴雯被逐之后,他就曾经愤愤不平地对袭人说过:
美人似的,心里就不安静么?你那里知道,古来美人安静的多着呢!
贾宝玉向来自有其独特的历史眼光,现在的诗境,不可能不引起他对于“古来美人”的更为深挚的“胡乱之想”。故作《芙蓉诔》之前一刻,可巧碰上了“好题目”而先作《姽婳词》,应视为情理中事。偶然性中包含着必然性,曹雪芹并没有违背生活的真实——尽管他是在写“诗”,看似突兀奇诡,却因其“真”而显得气象峥嵘。如若不从此时此境的实际出发,并联系宝玉一向的言行综合起来考察,那《姽婳词》便成为无源恶水、无根朽木了。
有人认为“林四娘”是镇压农民起义的帮凶,《姽婳词》与《芙蓉诔》一反一正、一败一成,恰反映了作者世界观的矛盾,大概多少有点儿被“黄巾赤眉一千流贼余党”这个贾政分明虚拟的名目吓住了,也来不及细想这句谩骂是否出自贾宝玉之口,便望文生义起来。何况,历史上的“黄巾”发生在东汉末期(184年),而“赤眉”在西汉末期(17—24年),二者相距150余年。贾政说, “近日有位恒王”,“次年便有黄巾赤眉一千流贼余党”,这完全是无稽之谈,不可认真。就算“流贼”是士大夫对于农民义军的蔑称,小说的重点也并非在此;并非在于“林四娘”的“忠义”,而在于“林四娘”的“风流”,我们何必节外生枝?
至于“林四娘”,似乎确有其人,不过并不见于正史。但却至少可见于略早干曹雪芹生活年代的《聊斋志异》卷之二,其正文和附录的几个故事(参见张友鹤校辑的“三会本”第一册286–291页),均述其善:或曰四娘生前本自贞洁,无奈其父见疑,因投环而逝,故为鬼燕昵,不枉担生前虚名;或曰四娘虽亲狎备至,惟不及乱;或曰四娘尚义好侠,善断疑狱,而隐人恶不忍加害;或曰四娘本为宫人,系衡王妃,然国破家亡,致仙资丽质化作野鬼孤魂,惨过杨妃等等。设若曹雪芹读过前辈巨星“异史氏”蒲松龄(1640–1715)所撰的名著《聊斋志异》或类似的野史杂录,那么,他显然有感于林四娘的某些风流美德而“杜撰”——再创造此“姽婳将军”的美好形象,而且“林四娘”的那些“本事”或“逸闻”,显然是晴雯的某种意义上的“模特儿”。比如说,“林四娘”的亲狎不乱、善断疑狱、任性好侠、不担虚名等等“本事”,就很象晴雯的某些特征。因此,写贾宝玉诔晴雯之前,先“虚陪一个”“林四娘”,就是极为自然的事情了。
当然,作为文学形象本身,不宜如此曲折比附而求“落实”,再说“假设”和“索隐”都不能算是科学分析的确凿前提。但大文豪曹雪芹之“横云断岭”断乎不是风马牛的败笔,作者以诗写实,他的《红楼梦》就是一部特殊的诗史,这是不可忽略的事实。中国小说,向称稗官野乘,曹雪芹和他的贾宝玉又极喜杂学旁收,这无须多加证明。
重要的是,在独具慧眼的稗官小说家看来,所谓“假语村言”的“野史”或“异史”,“虽无朝代年纪可考”,却往往能压倒“正言厉色”的“正史”。他们认为“稗官野乘”多
真情,而正统史书多伪道。这里进步的明清小说家和小说评论家较为普遍的观点。单就《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来说,第六十四回就有过“悲题五美吟”之雅举。其中的西施、红拂、绿珠、明妃和虞姬的形象,多取材自野史传闻,到了黛玉笔下,自有一种惊人的“风流去处”。
黛玉吟五美,是在抄检大观园之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时候。在那种“诗境”里,她联想到“古史中有才色的女子,终身遭际,令人可欣可羡,可悲可叹者甚多”,因而郑重其事,作起诗来,共得五首,就是这《五美吟》。她所作的诗,宝钗评为“命意新奇,别开生面”(脂戚本第七册2457–2469)宝玉更是熟记于心中。在黛玉笔下,西施是逐浪泛湖、邈视功名的一代国色,虞姬是宁愿为失败英雄自刎而不愿投降“甘受他年醢”的幽怨丽质,明妃毅然请嫁使昏君大惊失色,绿珠虽同砾石俱焚却更显其光辉,红拂则是巨眼识穷途的女丈夫。在贾宝玉看来,她们一如晴雯,没有奴颜和媚骨,其高洁压倒一切须眉浊物!而现在,晴雯已死, “ 一番风雨,一番狼籍”;面对青翠的藤蔓,溶溶的流水,宝玉又几度寻黛玉不见,怎能不想起他曾为之绝倒的《五美吟》呢?看来,宝玉之鞔“林四娘”,是同黛玉一样,作为“古史中有才色的女子”来歌咏的,绝不是单纯敷衍严父之命的应酬之作。
实际情况正是这样。在鞔词之前,贾政心中有一大段关于宝玉作诗的“考语”,否定了环、兰二人之“作诗亦如八股”,肯定了宝玉之“空灵涓逸”,与宝钗评黛玉《五美吟》之语遥相呼应,这又是一个很值得玩味的“巧合”。
如果说,连“正统派”的贾政、宝钗都承认作诗要“善翻古人之意”,要“命意新奇”的话,那么宝黛二人就更加懂得“别开生面”、“自放手眼”了。作者并没有因人废言,在作诗问题上,宝钗对黛玉的评论和贾政对于宝玉的评论,作者的态度都是肯定的。在作者笔下,宝钗确有过人的才华,而贾政并非一味都是“假正”。正如宝钗,虽然总是宣称“自古道女子无才便是德,总以贞静为主”,但她毕竟才智过人,其诗评画论分明是至论。同样,“近日贾政年迈,名利大灰,然起初天性亦诗酒放诞之人”,只不过“因在子侄辈中,少不得规以正路”。可见,他常挂在口头上的“正路”,虽然不过是“功名”,但在最隐秘的内心深处,“诗酒放诞”却是他并未丧尽的“起初天性”,所以他很称赏宝玉那种独具真情真性的诗才:
……近见宝玉虽不读书,竟颇能解此,细评起来,也还不算十分玷辱了祖宗。就是思及祖宗们,各各亦皆如此,虽有深精举业的,也不曾发迹过一个,看来此亦贾门之数些:之数。况母亲溺爱,遂也不强以举业逼他了。所以近日这等待他,又要环兰二人举业之馀,怎得亦能同宝玉才好,所以每欲作诗,必将三人一齐唤来对作。
[据庚辰本,画横线者为脂戚本所无]
确如确如贾政所见,宝玉“自谓古人中也有杜撰的,也有失误处,拘较不得许多;若只管后怕后起来,总堆成一篇,也觉得没甚趣味。因心里怀着这个念头,每见一题,不拘难易,他便毫无费力之处。”(同前书)这就是说,不管碰到什么“题目”,此时的贾宝玉都必然会借题发挥,使他所凭悼的人物带卜睹霍的影子。因此,他在“杜撰”《姽婳词》的时候,就
“立意不同”,显然“老手妙笔”。正因为这样,宝玉笔下的“林四娘”,迥然不同于环兰二人“亦如八股”的律绝,而是一个极有性情的可爱人物,自有其令人“欣羡”的“风流去处”。他虽拟《长恨歌》而立意,其基本主题却又“善翻古人之意”,写成了吖可事文武列朝纲,不及闺中林四娘”,完全与他独出心裁的“水泥骨肉”说相一致,正如黛玉笔下的“五美”:吴越王不及西施,项羽不及虞姬,汉元帝不及明妃,石崇不及绿珠,李靖和杨素都大为逊于红拂!而晴雯在贾宝玉心中,又有哪一个“堂堂须眉”能够与之相提并论呢?须知,此时的贾宝玉,连贾母的问话都已疏于应对,只一心记着晴雯,却偏偏正正经经写了这首长篇古风,说明宝玉已在内心深处将那痛悼晴雯的绵绵哀思,先行寄托在对于林四娘的鞔词之中了。何况,二人原有相近处:“林四娘”生于“乱世”,晴雯生于“末世”;四娘为恒王而死,晴雯为公子而亡。于是,“不期忠义明闺阁”,“柳折花残实可伤”这类鞔林四娘的诗句,正可借以追悼晴雯;而“妩媚风流”四个字,也恰好合乎“俏丫环”之品格。贾政毕竟是贾政,他虽肯定了贾宝玉诗词的“风流去处”,却万想不到宝玉鞔林四娘之灵感,并非来自他的“天性聪敏”,“素喜杂书”,而正来自他那“不幸贾门”中的不幸冤魂!
在“诗”、“言情”的意义上,《姽婳词》可以看作《芙蓉女儿诔》的前奏曲。它上承林黛玉的《五美吟》和《葬花词》,为“芙蓉女儿诔”的出世,铺排了一幅广阔的历史背景,其篇末所预示的“远师”庄骚而来的继续上下求索的“新意”,将在《芙蓉诔》中去进一步探寻。可以说,《姽婳词》是一曲红颜“愤起”的慨慨悲歌,而绝不是奴颜婢膝的“领圣”“雅乐”。
作完了诗,“众人皆无别话,独有宝玉一心凄楚”,始终痛悼着晴雯,这才是作者对于宝玉内心世界的“暗示”,也可以看作“歌成余意尚傍徨”的一个重要注脚。我们不可离开作品特定的艺术环境而过多地去“别求深义”。
五 论《芙蓉女儿诔》
晴雯不但没有假谈道义、虚话伦常的“男人气”,也没有借口风化而各营其私的“女人味”;不但没有妨碍任何人“夺占地位”,更没有所谓“私情勾引”什么人。她同“古史中有才色的女子”一样,性情孤高,品质清净,没有奴颜和媚骨。所以,贾宝玉之祭晴雯,慎重而又慎重。他再三再四斟酌,终于决定一反世俗之传统。奠礼要“别开生面,另立排场”,诗文“也须另出己见,自放手眼”。他认为:奠仪“不在物之贵贱,全在心诚”;诔文“宁使文不足而悲有余,不可尚文藻而失悲切”。他勇敢地向着“浊世”挑战:“不希罕那功名!”他遗世而独立,师法《离骚》《秋水》,发扬“古人”放达不拘、一往无前的“独立”精神,绝不因袭“世人旧套”。他既不为人知慕,“又何必若世俗之拘拘于绳尺之间哉”?
实际上,贾宝玉这一篇诔文,是他一向尊重“天性”、解放思想、勇敢探索的心血之结晶。他的文学观点,其实也正是曹雪芹的艺术见解,《芙蓉诔》的艺术风格,也可视为《红楼梦》的艺术风格;若不以“诗”的眼光去看,的确难解“其中味”,无从识得庐山真面目。
前已论述过宝玉作《姽婳词》的艺术见解,那是作者有意先借“俗人”贾政的眼光来曲折地表达的;紧接着,作者就直接出面来叙述贾宝玉构思《芙蓉诔》时的“主意”,更为明确地肯定这种见解。确如脂戚本回末总评:“姽婳词一段,与前后文似断似连,如罗浮二山,烟云为连合,时有精气往来。”
其实,我们即使不借助关于贾宝玉构思鞔词和诔文的两大段十分重要的议论,也可以看出“罗浮二山”之间时有往来的“精气”。只要将“前后文”联系起来看,我们就会发现:“命意新奇”、“别开生面”是通部《红楼梦》一贯的风格。甲戌本之第五回就题作:“开生面梦演红楼梦,立新场情传警幻情”。《红楼梦》的旨趣,大概也就正在“新奇”二字;这二字,可以说贯穿始终,林黛玉的《五美吟》和贾宝玉的《姽婳词》、《芙蓉诔》,都是“命意新奇”、“别开生面”的佳作。
诔文塑造了光洁清丽的“芙蓉女儿”之美好形象,极赞其“质”、“性”、“神”、“色”,悲愤地指出:“诼谣误诟,出自屏帏”。进而哀叹晴雯之“高标见姤”,“直烈遭危”,远甚于贾谊之被逐长沙和鲧之被杀于羽山之野。想象奇特,雄领千古。而“浊世”的现实是:“匝地悲声,无非蟋蟀”;“西风古寺,淹滞青燐。落日荒墟,零星白骨”;雾隔烟???,猿啼鬼泣,完全是一片阴森可怖的无边的黑暗。行文似乎有些稚嫩,然而惟其幼稚,才显出无限的生机;再说宝玉此时并不老成,如此写法,正合“痴儿”心性。他愤怒地呐喊了——“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而能护?”他向“神灵”挑战了,传统的最高信念动摇了。睹物思人,他痛上加痛,“倦倦之思”,不能自止。于是他的神思翱翔于四极八荒,长歌当哭,转而上下求素自己另造的“芙蓉女儿神”之精魂。“古史中”的“林四娘”早已“柳折花残”;现实中的“第一个人”成了“青燐白骨”;他要别寻自己理想的化身。他的求索精神,将永远激励后人。
如果说《葬花词》是林黛玉的绝唱,那么,《芙蓉诔》就是贾宝玉的诗魂;二人引为“知己”,彼此确实“知音”。黛玉昔时葬花,有“花魂鸟魂总难留”之句,宝玉曾为之“恸倒山坡之上”;如今宝玉祭人,正自“无可奈何”之时,独见黛玉一人依稀现于“花影”之中,赞曰:“好新奇的祭文!”——“花魂”“花神”而又“花影”,“特犯不犯”,前呼后应,将通部红楼大书联贯一气,浑然无痕。这种构思,亦可赞之为“好新奇”的笔力。
而作者索性奇上翻奇,在万籁俱寂的“花丛”中,偏让宝黛二人潜心研究如何修改“黄土垅中,女儿薄命;红绡帐里,公子多情”一联,使人不禁想起甲戌本的《好了歌解》及其抄窜了行之“侧批”。兹据杨光汉《关于甲戌本<好了歌解>的侧批》(《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4辑)转抄如下:
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今霄红灯(程高本作“红 黛玉晴雯一干人 绡”)帐底卧鸳鸯。
[按:原文为直行,原批为红字。]
由此“侧批”可推知,“黄土陇中,女儿薄命;红绡帐里,公子多情”一联,不但是悼晴雯,而且关于黛玉的结局,“似谶成真”(庚辰本脂批),似乎可作为“定论”。而且,当着宝玉虔诚求教,引出黛玉“我窗即你窗”之宏论,使宝玉改为“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垅中,卿何薄命”时,庚辰本脂砚斋评道:
一篇诔问(文),总因此二句而有,又当知虽未(诔)晴雯,而又实诔黛玉也。奇糿(幻)至此。若云必因请(晴)雯来,则呆之至矣。
(影印第四册1967页)
前此数行还有“明是与阿颦作谶”之批。
以上两种脂批,固然可以作为我们推测黛玉结局的线索,但是“诔文”是否“总因此二句而有”?还得注意甲戌本“一干人”之批。
其实,这篇诔文不标年月姓名,故意记为“太平不易之元、蓉桂竟芳之月、无可奈何之日”和“白帝宫中抚秋司艳芙蓉女儿”,本身就富于阔大的诗境,不仅可以“诔黛玉”,简直可以诔所有古今“薄命”而有骨气的“红颜”和为“鬼蜮”所吞噬的一切“清静女儿”。宝玉祭奠之前,明明接连发生过司棋、入画、四儿、芳官等“女儿”的悲剧,尤其是芳官那大类黛玉的品格,更为宝玉所痴爱;祭奠之后,紧接着就是迎春、香菱等人的悲剧,中间又横插“姽婳将军林四娘”,作为勾通历史和现实的桥梁而与黛玉的《五美吟》相呼应。这样的艺术结构,可能暗含着这样的命意:古今“有才色的女子”,虽死因不同,而薄命则一;不愿为奴必死,免强为奴亦死。总而言之,“红颜薄命古今同”(黛玉咏西施句)。所以,读了宝玉的改句,黛玉之“忡然变色”,固然包含着对自身命运的感伤,但更为重要的是,黛玉从古今无以计其数的薄命红颜的终身遭际中,此时应当由过去模糊的敏感上升为对于现实人生的更为理性化的严肃思考。脂砚斋之论,未免有些迂挚;后世许 多学者,抛去“一干人”不论,仅着眼干“阿颦”一人的结局,“探意”纷纭,莫衷一是,往往更“迂”。且不说宝黛二人此时是在诗境中“改诗”,即借助于形象思维来探寻人生哲 理,作者此处用的是“诗笔”写“意”;就说黛玉对于自身婚姻后事的预感罢,早在第二十三回,即在《诉肺腑心迷话宝玉》的时候,作者就已经进行过直接明了的心理描写,黛玉心迹早经显示,何须再行“作谶”?
况近日每觉神思恍惚,病己渐成,……你我虽为知 己,但恐不能久待;你纵为我知己,奈我命薄何!
多么明白!那么,黛玉今日此时的“无限胡乱之想”,难道仅是在自身婚事问题上勾起旧感的简单重复吗?作为“知音”,黛玉深知:宝玉此祭文所谓“我本无缘”,是说宝玉对于婚姻或“爱情”早就“识分定”了,他早悟出“女儿”本自各有所爱,各有所归,对此他并不伤感,何况他自己的爱情早已献给了黛玉。黛玉还深知,宝玉对于众多“女儿”之爱,不是指婚姻而言,她坚信宝玉对自己的爱情,但她一开始就知道两人不可能实现“美满婚姻”。所以,黛玉在此“诗境”中,对于“卿何薄命”的“无限胡乱之想”当有更新更重大的质的飞跃。她完全理解宝玉之祭晴,是在追鞔晴雯不甘屈辱、不愿为奴的精神,而绝不是伤叹晴雯何以竟不能成为“宝二姨娘”。黛玉由晴雯刚烈的死,证实了自己那求洁、做人的理想境界,在现实的鬼域世界中断无实现的可能,从而才“忡然变色”,生出“无限的胡乱之想”。作为最清净最高尚的“女儿”,她对于现实人生,自有其深过宝玉的精确观察,但又不忍让宝玉再如此继续痴伤下去而不能自拔,所以“连忙含笑点头称妙”,曰:“改的好”,“不必再改了”。她懂《好了歌》,“好便是了”;她不哭而笑。
黛玉的“笑”,既是知音者会心的笑,也是孤高傲世者对于冷酷现实的高绝凄楚的笑;这是“无可奈何”的笑,尤其是通达坚毅的笑!
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诗人发出过“无可奈何”。宋初词人晏殊曾经低唱过“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幽声,明中叶戏曲家汤显祖曾经长吟过“良辰美景奈何天”。
在善于汲取古人精华而又善翻古人之意的艺术大师曹雪芹笔下,到处都有“无可奈何”的字样,但决不是对于晏汤词曲的巧合或重复,而是“别开生面,另立新场”。可见宝玉之诔“花魂”,决非什么香艳好色,而是因寻不到类乎屈子所谓“芳草美人”,在伤悼“无才可去补苍天”之余,升格而为“芙蓉女儿神”。他突破了屈子的“美人”,嘲疯了“孔子、诸葛、武穆”的“忠义”,却又“神化”了自己心中的“女儿”。至于黛玉的“忡然变色”,当是作者对于她那种由于深悟“无可奈何花落去”这一人生哲理之肃穆神情的严格写照。此时的宝黛二人,大概已经觉出,在那样的“时日”“朝代”,不仅不愿为奴,而且连求做奴隶也颇为不易。这正是《红楼梦》的基调。
是的,对于大观园内清静女儿的风流云散,贾宝玉的确是“无可奈何”的。他自怨自艾,自嗟自悼。他哀叹:“海失灵槎,不获回生之药”,从而又在太空遨游,一如屈子之上下求索。他徬徨苦闷,却仍不倦地奋力挣扎着。《芙蓉女儿诔》实在可以说是一曲带有普遍性的一个苦闷灵魂寻求出路的悲歌,所以黛玉赞为“好新奇的祭文!”
【原载】 《红楼梦学刊》198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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